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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围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
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人员的
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吴良勇为公司副总经理、俞元洪为公司总工程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