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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01-16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0

                                 楼)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一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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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已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中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
和长期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申请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
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620,127,084 股的 20%,即 124,025,416 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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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 亿元,拟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3,951.32                  12,00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7,037.05                   4,000.00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
性支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
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行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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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等,
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吴涵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
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
行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
应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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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公司声明............................................................ 1
特别提示............................................................ 2
目 录............................................................... 5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2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7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7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2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2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3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9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预计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3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40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4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1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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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4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42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42
    三、政策与税收风险............................................. 42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3
    五、业务管理风险............................................... 43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43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44
    八、发行风险................................................... 44
    九、审批风险................................................... 44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5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45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7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 ................... 48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53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53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55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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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奥拓电子、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发行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的简称,是一种由固态化合物半
LED               指
                        导体材料制成的发光器件,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光能而发光
Mini LED          指    特指 LED 灯珠间距在 1.5 毫米与 0.1 毫米之间的 LED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股东大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A股               指
                        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
                  指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
年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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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 Ltd.

成立时间            1993 年 5 月 12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620,127,084 元

A 股股票简称        奥拓电子

A 股股票代码        002587

法定代表人          吴涵渠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0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0 楼

邮政编码            518052

电话                86-755-26719889

传真                86-755-26719890

网址                www.aoto.com
                    电子自助服务设备、金融电子产品、LED 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
                    屏、智能网点系统、网络平台系统集成、电子商务系统集成和计算机软
                    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集成、技术服务及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经营范围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电子设备租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工程设计与安装;照明工程设
                    计与安装;节能投资与节能改造;从事经营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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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业背景

     (1)金融科技的浪潮带来智慧银行及相关智能化场景设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1)互联网的兴起及科技的进步迫使银行对其物理网点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
智慧银行的时代已到来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方机构借助互联网渠道和客户群体优势向传统银
行业务全面切入,金融竞争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各银行
物理网点盈利能力普遍下降;与此同时,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的理论发
展、技术创新、软硬件升级,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
新兴科技与传统金融加速融合,为传统金融业的改造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
撑。在此背景下,将智慧银行网点转型升级作为战略重点积极推进实施,对物理
网点进行系统性的智慧创新建设是各家银行必然的选择,智慧银行的改造建设乃
大势所趋。

     在智慧银行建设的浪潮下,各家银行利用智能化的思维和技术重塑现有网点
的运营模式和客户服务模式,通过智能化、体验式、交互式的智慧金融自助设备
的布放以及客户基础系统信息的集中管理和互融互通,全面提高网点的综合金融
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智能化、场景化、私人化的最佳体验,在有效降低运维成
本的同时实现高效的客户管理和产品营销,确保物理网点相比于互联网银行具备
差异化竞争优势。

                             智慧银行系统建设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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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智慧银行是传统银行、网络银行的高级阶段,其将客户线下体验置于服务的
中心,实现客户所到之处、所需之时,实时高效地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智慧银
行相对传统银行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人工智能的融入,提升智能化的感知
和度量,即在用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感知用户需求、情绪、倾向偏好等,从而为
进一步的营销和服务提供支持;二是大数据的应用,即资源和信息的全面互联互
通,为资源的配置和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2)智慧银行的改造升级将带来千亿级的市场机会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 年中国银行业服务报告》,截至 2017 年
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总数达到 22.87 万家,其中布局建设自助银行
的数量达到 16.84 万家,布放自助设备 80.26 万台。近年来传统银行信息化、智
能化转型升级需求持续上升,国内银行的总体 IT 投资规模不断增加,根据中国
产业信息网的统计数据,2017 年投资规模已超过 1,000 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如前所述,在互联网兴起与科技进步的浪潮下,传统银行迫于生存及发展的
压力进行智慧银行的改造建设已势在必行,各家银行均纷纷开始借用金融科技的
力量实现智慧网点的升级改造。

                             部分国内上市商业银行智慧网点改造建设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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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简称                                    智慧网点改造建设战略举措

                    全面实施 e-ICBC3.0 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推进传统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改造,构
     工商银行       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圈,向服务无所不在的“身边银行”、创新
                    无所不包的“开放银行”、应用无所不能的“智慧银行”转型。

                    把数字化转型作为未来一段时期经营转型的核心。按照“互联网化、数据化、智
                    能化、开放化”的思路,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推进产品、营销、渠道、运
     农业银行
                    营、风控等全面数字化转型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客户体验一流
                    的智慧银行、“三农”普惠领域最佳数字生态银行。

                    全面推进以智能柜台为核心的新一代网点智能化建设。以智能柜台推广和迭代升
                    级为驱动,促进网点服务模式转型,加快从交易操作型向价值创造型的转型升级。
                    2018 年,智能柜台完成 9 次迭代升级,投产 41 大类、186 子类服务场景,基本
     中国银行
                    建成涵盖基础金融、重点销售、线上线下协同、国际化特色以及对公业务等五大
                    产品的智能服务体系;同时,实现中国内地对外营业网点 100%全覆盖,智能化
                    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持续提升。

                    依托营业网点提供“有温度”的银行服务,打造开放式智能银行。加快推进门店
                    数字化,集成现代科技打造数字化智慧银行网点和数字化展厅,运行智慧柜员机
                    49,687 台,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服务。通过智慧金融建设,促进业务
     建设银行
                    创新。以内部金融数据为基础,补充工商、税务等外部数据,建立多维客户画像,
                    实现精准的客户识别、营销、授信、定价及风险管理,多维度分析客户产品需求,
                    提供差异化、智能化与自助式的产品服务。

                    加速金融科技落子布局,以数字化、智慧化为核心,全面启动集团信息系统智慧
                    化转型工程(“新 531”工程),以打造数字化、智慧型交行为核心,推动大数
     交通银行
                    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技术与银行业务应用深度融合,积
                    极探索向智慧型银行升级换代。

                    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引领金融科技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经
                    营发展赋能,加速构建智能化、平台化的金融科技融合发展体系,积极推动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客户经营、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领域的应用。截至
                    2018 年末,中信银行已在中国境内 146 个大中城市设立营业网点 1,410 家,其中
     中信银行
                    一级(直属)分行营业部 38 家,二级分行营业部 117 家,支行 1,255 家(含社
                    区/小微支行 58 家),设有自助银行 2,054 家,自助设备 7,053 台,智慧柜台 5,534
                    个,形成了由智慧(旗舰)网点、综合网点、精品网点、社区/小微网点、离行
                    式自助网点组成的多样化网点业态。

                    坚持“科技引领”的发展策略,2018 年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整合打造超过 3,200
                    人的零售专属 IT 团队,以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
                    沿科技为驱动,在线上,升级嵌入多种金融科技和服务的平安口袋银行 APP,并
     平安银行       推出支持行内员工移动作业、互动交流的口袋银行家 APP;在线下,推出“轻型
                    化 、 社 区 化 、 智 能 化 、 多 元 化 ” 的 零 售 新 门 店 , 整 合 打 造 智 能 化 OMO
                    (OnlineMergeOffline,线上线下相融合)服务体系,通过综合化、场景化、个
                    性化实现智能化银行,为客户带来了更好的金融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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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在“移动优先”策略和“MAU 北极星指标”的牵引下,招商银行持续
                    通过数字化平台职能的强化向零售业务全方位赋能,使得平台体系、产品体系和
                    服务体系都向“全客群、全产品、全渠道”的方向优化,在现有的客户分层经营
                    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客户分类经营,不断夯实零售客户基础,在保持财富管理、私
     招商银行
                    人银行、信用卡、零售贷款、消费金融、电子银行等核心业务领域体系化竞争优
                    势的同时,全面向“App 时代”进发。零售两大 App 建立了可量化的用户体验
                    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反馈机制。批发条线成立了专门的用户体验团队,建立了公司
                    金融科技体验中心,3.0 网点全新亮相,为客户呈现全新的数字化体验。

                    本集团高度重视“数字化”战略推进,以数字化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数字化转型,
                    实现增长动力转换。业内首发 API Bank 无界开放银行,首推集成式 VTM,建设
                    浦发主导的 O2O 数字化生态圈。对标科技前沿,联合百度、华为等设立六大创
     浦发银行
                    新实验室,携手微软等成立科技合作共同体,推进金融科技成果应用。2018 年,
                    公司新设机构 20 家,其中同城支行 17 家,社区、小微支行 3 家,推进智能化网
                    点换新建设,关停低效网点 126 家。

                    加快引入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落实“以客户体验为根本”的设计理念,加
                    强技术创新和应用探索,重点布局大数据、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开放接
                    口、人工智能、用户体验、区块链、云服务和信息安全等八大技术领域,围绕“安
                    全银行、流程银行、开放银行、智慧银行”的总体方向,努力实现信息科技从支
     兴业银行
                    撑保障向科技引领的重要转变,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协同一体的金融科技
                    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金融需求。持续推进传统网点转型升级,坚
                    持“网点低成本扩张、高效能运营”原则,促进网点“智能化、小型化、社区化、
                    标准化”发展,提升运营、服务、营销效能。

                    先后开展了核心业务系统 3.0、新一代对公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新一代财富管理
                    平台、新一代贵金属交易系统、新一代积分系统、新零售业绩管理系统、智能柜
                    台、移动外拓 PAD、光大超市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应用金融科技新技术,建
     光大银行       设智慧金融大脑,升级智能服务渠道,与互联网巨头共同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实
                    验室”,实现银行数字化转型平台布局,打造云缴费、云支付、随心贷等数字化“名
                    品”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远程银行等数字化“名店”,上线网点效能管理、
                    客户画像与行为分析、缴费云图等大数据产品,开展区块链技术平台建设。

                    推动网点智能化改造,推进自助渠道生物识别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智能柜台布
                    放和智能设备推广。报告期内,华夏银行坚定不移实施金融科技发展战略,以“价
     华夏银行       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成熟技术,加快网络金融业
                    务创新,加速平台场景融合,应对市场新挑战和新型科技风险,力求实现“换道
                    超车”。在强化金融科技引领、服务实体经济等多方面取得了有效突破。

                    持续推动无柜台智能网点建设,推进柜员转型、柜面业务迁移。稳步推进账户管
                    理智能化,优化企业开户流程,提升对公账户开户效率。进一步提升网点运营效
     江苏银行
                    能,加快创建体验型网点服务模式,加快优化网点运营流程,持续深化网点资源
                    统筹管理。

                    不断加强产品创新研发能力,提高 IT 支撑和数据分析能力,以前端线上化、中
     杭州银行
                    后台集中化为着力点,重点推进消费信贷产品线上化改造、财富金融综合营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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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改造、网点智能化改造和业务场景化改造,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打造极致客户
                    体验,推出了一系贴近市民、惠利百姓的新业务和新产品。

                    持续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以金融科技加持业务转型,围绕智慧政务、智慧园区、
                    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出行、智慧生态圈等领域全面推进,推动智慧项目建
                    设,已形成智慧厅堂、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四位一体”的智慧银行
                    平台布局,智能存款、智能贷款、智能支付、智能理财等一体化的金融产品体系。
     长沙银行
                    2018 年,长沙银行加快智慧厅堂建设,已初步完成现金自助设备+对公自助回单
                    打印平台+智慧柜台+人工柜台相结合的智慧厅堂布局。全年总计投产智慧柜台
                    2.0 设备 477 台,覆盖 170 多家一级支行、70 多家社区支行;临柜柜员转换为移
                    动柜员或转序列共计 484 人,释放比例 31.05%。


    数据来源:上述信息来源于各家银行 2018 年年度报告


     传统商业银行对线下物理网点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乃大势所趋。2019 年以
来,智慧银行战略加速发展,各大银行积极推动智慧银行建设,建立客户与金融
服务场景的紧密纽带,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推出基于 5G 应用的新型智能
网点,将智慧银行建设推向了新的高潮。假设未来 90%的银行物理网点将进行智
能化改造,按照单一物理网点平均投资金额 300 万元计算,则整个智慧银行改造
市场规模总量预计超过 6,000 亿元。在规模庞大的银行网点智能改造背景下,随
着智慧银行战略的逐步推进,银行网点全面智能化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于人
工的替代比例将持续提高,围绕智慧银行转型升级的相关智能化设备及解决方案
将加速普及,市场前景广阔。

     3)无独有偶,智能化场景的改造升级在银行业外的其他领域也逐渐展开

     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提升,诸多领域的线下服务或销售实体店受到线上
的冲击愈来愈显著,表现为客户流量及经营利润锐减。实体店因传统管理模式老
旧、智能化手段不足等因素,被迅猛发展的以线上模式为主的新业态所冲击。商
业银行作为资本实力雄厚、创新意识较强的群体,已明确开始智慧银行的改造建
设,其他领域如电信业、证券业、政务等亦开始借助科技的力量,围绕线下实体
注重客户体验、降本增效的核心思想,对各物理店进行智慧化改造。

     以电信业为例,2018 年 9 月 12 日,中国电信首家智慧营业厅开业且中国电
信借此率先发布行业内首个智慧营业厅标准规范,其计划在 2019 年发展智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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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厅超 300 家,2020 年超 1,000 家。除银行以外其他诸多领域线下物理网点的智
慧化升级改造,将为相关智能化设备及解决方案带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Mini LED 商用在即,成为 LED 显示应用领域下一个高速增长点乃大
势所趋

     1)Mini LED显示屏是小间距的升级产品,封装工艺已趋成熟

     近年来,随着LED显示应用领域消费升级及产品迭代,小间距显示产品因其
具有无拼缝、无残影、低亮高灰、高色彩饱和度、低功耗、色域广和使用寿命长
等一系列优势而受到市场欢迎,目前在高端零售商店、视频会议、教育等领域也
开始逐渐普及,正处于大规模应用渗透阶段。Mini LED承接了小间距LED高效率、
高可靠性、高亮度的特性,并且在对比度、像素密度、最大可视角及响应速度等
显示性能方面均有进一步提升,可谓是小间距LED的升级产品。

     Mini LED当前较为成熟的封装技术包括“4 in 1”封装及COB封装,其可靠
性及死灯率均优于小间距LED时代所用的SMD封装。相比于COB封装,“4 in 1”
封装在显示效果、维修难易度、产业链协作及快速产业化能力等方面具有优势,
其可在保证所生产的Mini LED产品显示性能及可靠性的基础上,实现部分现有
小间距LED生产设备的生产延展,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并规模化量产,有助于Mini
LED的商用及普及。

     2)Mini LED将接力小间距LED的高速增长,市场前景良好

     小间距LED灯珠间距从早期的2.5mm持续升级换代,2017年1.5-1.6mm点间
距产品已经成为主流,2018年1.2mm点间距产品已逐步应用于高端市场。小间距
LED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政府及公安、能源、交通、广电及通信、工商业等,当
前随着Mini LED技术成熟、成本下降,未来Mini LED有望在商用显示领域接力
小间距LED的高速增长,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据高工产业研究院估计,2018年至2020年Mini LED市场有望保持175%左右
的高速增长,据LEDinside预测,全球Mini LED市场规模将从2018年的7,800万美
元高速增长至2024年的11.7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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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LEDinside

     (3)5G 网络建设进入倒计时,助推智慧灯杆步入智慧城市建设下一个风
口

     1)智慧城市建设快速兴起,国家政策频出,大力支持并推广智慧灯杆

     智慧城市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通过监测、感知、
整合、分析城市运行各方面的核心信息,对公共服务、城市管理、产业运作等各
项需求做出智能响应,构建城市发展的智慧环境,是未来城市形态发展不可逆转
的历史趋势。自 2012 年 12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
点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国已有多座城市启动或在建智慧城市。根据中国产业研
究院的预测,2021 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超过 18 万亿元,其中智慧城市 IT
投资规模将达到 1.2 万亿元。

     作为智慧城市必需基础设施中的重要载体平台之一,智慧灯杆通过集成声光
电热传感器、监控摄像头、通信基站、安防报警器、信息发布系统等各类软件与
硬件,可以实现智慧照明、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城市管理、无线通信、信息交
互、应急求助等功能,既可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及空间浪费,又可连接、应
用、拓展智慧城市的各种功能,是未来智慧城市建设的热点发展方向之一。2018
年以来,全国各地政府频频出台鼓励政策,大力推动智慧灯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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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级政府出台的部分推动智慧灯杆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积极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等领域社会资源的共建
工信部、国   《关于 2018 年推进电信基础
                                              共享;积极推进通信塔与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杆塔资源
   资委      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
                                              双向共享,推动“多塔合一”、“多杆合一”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一杆多用”试点。各地政府要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
广东省人民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2018-2020   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
政府办公厅
             年)》                           基站站址紧缺问题。

                                              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多功能智能杆在全市主要干道的全覆
                                              盖,建成多功能智能杆管理平台,促进城市感知网络体系进
深圳市人民   《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发展三
                                              一步完善,市政管理、公共安全、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等领
政府办公厅   年行动计划》
                                              域的城市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全国一流。

湖南省人民   《湖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建设和改造,提
政府办公厅   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供 5G 基站站址资源。

                                              统筹推动智慧灯杆建设,建设以照明灯杆为基础,集成音视
             《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频监控设备、无线基站、WiFi 热点、多媒体屏幕、充电桩以
海南省人民
             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及天气、环境等各种感知设备的新型智能设施,并依托强大
政府办公厅
             (2018-2020 年)》               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智能照明、绿色能源、智能安防、无
                                              线城市、智能感知、智慧交通、智慧市政等诸多应用。

                                              加快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发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制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
                                              管理、环境监测、5G 通信、信息交互、应急求助等功能于
             《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         一体的智能杆技术与工程建设规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
江苏省人民
             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         城市公共设施改造及各类功能性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加快开
政府办公厅
             措施的通知》                     展智能杆推广应用,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多功能智能杆建设
                                              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多功能智能杆的综合作用。省通信管理
                                              局要会同江苏铁塔公司,统筹汇总各通信运营商相关技术要
                                              求及 5G 基站分布情况,开展杆站协同部署

                                              支持成立省智慧杆产业联盟,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有效整合
浙江省人民   《关于加快推进 5G 产业发展       站址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有序推进县
政府办公厅   的实施意见》                     城以上及重点乡镇 5G 网络的布局建设,确保应用区域和场
                                              景实现网络连片优质覆盖。

                                              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利用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
吉林省人民   《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
                                              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在法律法规允许
政府办公厅   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范围内用于附挂设置微型 5G 通信基站。

甘肃省人民   《关于进一步支持 5G 通信网       推动成立智慧杆塔产业联盟,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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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厅   建设发展的意见》             源,通过对已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标准的适应性技术改造,
                                          完成 5G 多功能杆应用部署。

                                          按照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则,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统筹整
广西省人民   《关于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
                                          合站址需求,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等部门杆塔
政府办公厅   若干措施》
                                          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

                                          推进信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组织推动信息架空线入地
             《上海市推进新一代信息基
                                          和合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优化市容市貌,发布信息通信
上海市人民   础设施建设助力提升城市能
                                          架空线入地整治导则,推动 470 公里道路信息架空线入地,
政府办公厅   级和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
                                          内环内架空线入地率达到 62%,整治路段信息杆基本消除,
             划(2018-2020 年)》
                                          推进以道路照明设施为载体的合杆整治工程。

                                          推动“一杆多用”。出台“一杆多用”指导意见,明确工作
                                          要求,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重点推动“天眼”、
天津市人民   《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     “雪亮工程”等监控杆体及电线杆等向天津铁塔公司全面开
政府办公厅   提升计划(2018-2020 年)》   放,简化手续,通信基础设施单独缴纳用电费用。天津铁塔
                                          公司要充分利用通信杆塔资源优势,积极向公安、交通、环
                                          保等领域开放,实现通信杆塔的社会共享。

             《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     到 2020 年,基于路灯杆、监控杆、标识杆等社会杆塔设施
重庆市人民
             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     资源的“多杆合一”5G 宏基站站址达到 1 万座,基于上述
政府办公厅
             动计划(2018-2020 年)》     设施的 5G 微/皮基站站址达到 5 万座。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根据中国照明网的统计数据,2015 年至 2018 年,全国智慧灯杆招标项目数
量由 208 个逐年上升至 718 个,在各地鼓励政策的促进下,2019 年上半年招标
项目数量已达到 2018 年全年的 73%,未来随着各地政策的落地与执行,智慧灯
杆产业将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2)5G 商用将催生千亿级智慧灯杆市场

     为满足增强型移动宽带、低时延通信和海量机器通信三个应用场景的需要,
实现在速率、流量密度、连接数、时延、可靠性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5G 网络
使用的毫米波频段相较 3G、4G 网络的频谱要高出很多,无线信号传播的距离将
相应缩短,这就要求 5G 网络建设大幅提高单位面积内基站数量,形成超密集组
网。具备体积小、功耗小、集成度高、同频干扰小的小基站相较宏基站更适用于
5G 超密集组网的建设。根据 ABI Research 的预测,2021 年全球室内小型基站市
场规模将达到 18 亿美元,按照小基站室内室外部署比例为 2:8 测算,2021 年全
球室外小型基站市场规模将超过 7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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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路灯分布密集、完整覆盖城市主要区域且具备“有网、有点、有杆”三
位一体的特点,使用抱杆模式在智慧灯杆上安装小基站具备集成供电、实时检测、
密集部署、盲点覆盖等优势,是目前小基站建设方式中可行性、经济性最优的方
式之一。

     在全国各级政府大力推动 5G 通信网络建设的背景下,三大运营商正按照
2020 年正式开通商用的规划在重点城市推进 5G 试验网的建设,随着 5G 商用的
逐步临进,智慧灯杆市场有望加速发展。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市多功能智
能杆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 年)》,2018-2020 年深圳市将建设多功能智能
杆超 40,000 根,按照每根智能灯杆平均造价 2.5 万元测算,2018-2020 年深圳市
的智慧灯杆市场规模将达到 10 亿元以上。根据 Navigant Research 的预测,2019
年中国智慧灯杆市场规模预计可达 90 亿元。随着 5G 商用在即,按照 5G 通信网
络全面建成所需配套的室外小基站数量及单个智慧灯杆装配升级的费用预测,未
来 5G 网络的全面搭建及商用将催生千亿级智慧灯杆市场。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背景

     (1)耕耘金融科技市场多年,加码智慧银行建设,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1)公司专注银行客户服务二十余载,已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伊始即专注于对银行客户的服务,始终将金融科技业务作为重点
战略发展方向,在近 27 年的发展过程中持续关注银行客户的业务需求,已形成
较为明显的客户资源优势、行业先发优势、综合解决方案优势、营销及维护网络
优势等,已构筑起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①客户资源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等 5 家国有银行总行、农业银行部分分行、10 家股份制银行总行、
2 家股份制银行部分分行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已为近 7 万个银行网点提供过解
决方案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科技行业应用经验,深刻了解银行客户需求,
具备较为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

     ②行业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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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长期为银行客户服务,在智慧银行改造建设领域具备一定的先发优
势。截至目前,公司在智慧银行建设方面,已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雄
安新区分行、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等多个银行客户合作推出多个重点智慧银行项目,并完成了行业内首批“5G+智
能网点”及其他重点智慧银行项目的建设,上述项目已成为行业典型范例。公司
在智慧银行网点升级改造方面率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有利于公司未来开拓
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客户,还将助力公司将相关设备及解决方案推广应用
到其他领域智能网点的升级改造。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携手中国电信推出电
信行业首家智慧营业厅,成为电信行业智慧营业厅建设改造的成功先例;2019
年上半年,公司共实施完成了中国电信近 160 家智慧营业厅建设,并率先发布了
通信行业内首个智慧营业厅标准规范。

     ③综合解决方案优势

     智慧银行的建设并非硬件设备、多媒体内容与产品展示的简单组合,其建设
应基于目标客户群分析,通过合适的渠道,为目标客户群提供客制化的产品和服
务,这其中包含了诸多软性能力,如流程、体验、机制的优化,而这些能力又是
很多银行所欠缺的,通过单纯硬件设备或多媒体内容的升级也难以速成。公司在
长达近 27 年为银行服务的过程中,针对银行及终端客户群体的需求积累了较为
深刻的认识,具备给智慧银行改造建设提供包括网点设计、网点硬件建设及软件
内容构建的全套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而非单一智能硬件设备供应,具备较为突
出的综合解决方案优势。

     ④营销及维护网络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营销及维护网络的建设,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立体营销网络,
针对国内市场建立了 34 个销售办事处及 68 个售后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
的售前售后服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建立了立体及多元化的售后服务体系,
在产品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公司以个性化及专业化的服务为客户
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在人员配备、业务流程、售后服务体系上保证对客户
的快速反应,长期跟踪并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加码智慧银行建设,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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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银行改造建设领域的服务能力,公司围绕
智慧银行解决方案进行了多方面的技术储备及市场布局,集中力量开发新的金融
科技产品与集成控制系统,初步实现了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智能识别引导系统等
的集成运用,形成了智能体验设备、互动营销设备及宣传展示设备三位一体的集
成化产品体系。

                             奥拓电子智慧网点 3.0 产品体系




     未来随着全国银行物理网点及其他领域线下网点系统性智慧创新建设的全
面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智慧银行等金融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金
融科技产品体系,积极响应行业需求,提升和完善公司在智慧银行领域的服务能
力和系统集成能力,并进一步将公司在智慧银行改造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及能力推
广到诸如电信业、证券业、政务等其他领域线下网点的智慧升级改造中去,逐渐
由智能设备供应商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2)深化布局 Mini LED 显示业务,打造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双重定位

     1)公司自成立以来 LED 显示业务即定位高端市场,已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 LED 应用行业,多年来坚持在 LED 应用领域以专业精神提高
LED 显示产品的品质,形成公司与其它竞争对手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独特的竞
争优势,成为在 LED 显示高端市场有自主品牌并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专业 LED 显
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较为突出的品牌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及研发
技术优势。

     ①品牌优势

     公司的 LED 显示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国内外重要交通
枢纽及大型交通运营中心、世界知名广播电视台、世界尖端户外媒体等领域,上
述各项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以及屡次获得的行业重要奖项极大地提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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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进一步巩固了公司高端和专业的全球性品牌地位,“AOTO”
已经成为国际化的知名品牌,具备较为突出的品牌优势。

     ②客户资源优势

     在 LED 应用行业,公司亦始终专注于对高端市场和客户的专业服务,产品
广泛应用于国际体育赛事、大交通、广播电视、户外媒体、高端零售、高端会议
系统和监控系统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是全球最大户外广告
公司 JCDecaux SA 的 LED 显示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与上海浦东
机场、广州白云机场、香港国际机场、伦敦希斯罗机场等全球国际机场及火车站
客户,中国中央电视台、英国 BBC 电视台、美国 TNT 电视台等世界知名广播电
视台客户,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主要电信运营商客户以及其他下游客户亦建立
了较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具备较为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

     ③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在 LED 应用行业有近 27 年的发展历史,1995 年即获得深圳科技进步
奖,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已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
企业认定,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理事
单位、深圳市软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 LED 显示屏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
位,公司是深圳市唯一一家获得 2008 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 LED 显示企业;
2016 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优秀奖”;2018 年公司 LED 显示项目
荣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证书 606 项,其中累计取得 6 项美国发明专利、4 项
欧盟发明专利和 1 项日本发明专利,自主研发了包括 24bit 颜色深处理技术、HDR
高动态范围影像处理技术、逐点色度较正技术、8K 视频控制技术、智能图像处
理阵列技术、“多合一”封装技术等多项行业内领先的控制、生产技术。

     2)前瞻布局 Mini LED 显示业务,奠定行业领先地位

     在 LED 应用业务板块,公司早在 2012 年起即确立了研发 Mini LED 的战略
发展方向并进行了前瞻性的布局,作为行业内首批在全球范围内申请并获得相关
专利的生产商,截至目前公司已申请了 31 项 Mini LED 相关的全球专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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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项已获得授权。公司作为 Mini LED 全球领跑者,推出了行业领先的超小点间
距 0.78mm 的 Mini LED 显示产品,在 2019ISE 上展出全球最大、分辨率最高的
8K 超高清 Mini LED 显示屏并率先实现了 Mini LED 产品的商业应用。公司的
Mini LED 显示产品在国内已成功应用于南京市公安局且已向诸多国外客户供
货,相关产品已在中国、日本、瑞士、澳大利亚、荷兰等多个国家正式商用,奠
定了公司在 Mini LED 领域的技术及商用案例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
Mini LED 显示产品的研发投入,并持续提升 Mini LED 显示产品的生产能力与市
场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公司 Mini LED 显示产品的产品种类,努力保持公司在 LED
应用行业的领先地位。

       3)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双重定位,保质增量的战略措施

       公司成立以来即专注 LED 显示业务高端应用市场,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
的产品服务。在 Mini LED 的产业机遇下,公司将借助前瞻布局 Mini LED 的先
发优势,推行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新战略措施,在服务好高端客户的同时,通
过标准产品的生产迅速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
力。

       (3)依托智慧照明业务积累,布局智慧灯杆业务

       1)公司在智慧照明领域已积累充足经验,三年铸就业内多个标杆项目

       2016 年,公司通过外延式收购进入城市景观智慧照明领域,经过近三年的
整合及协同发展,公司智慧照明业务规模及品牌影响力已稳居行业内第一梯队,
公司智慧照明解决方案已应用于厦门金砖五国会议国际会议中心项目、青岛上合
组织峰会城市亮化项目、西安灞河项目、深圳深南大道(福田段)景观照明提升
项目东段、深南东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 I 标段(罗湖段)、三亚市城市景观亮化
项目及长春奥林匹克公园项目等多个业内标杆级项目。

       2)智慧照明领域的积累将助力公司切入智慧灯杆业务

       近年来,公司在智慧照明领域积累了充足的标杆案例、客户、技术等基础,
不断完善及升级智慧照明控制管理系统,引领智慧照明行业智能化控制技术的发
展。凭借在智慧照明领域的长期积淀,公司敏锐地意识到在 5G 技术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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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和商用化落地后,以 5G 基站部署为突破口,智慧灯杆的市场需求具备了快
速爆发的基础,智慧灯杆将成为智慧照明领域新高增长点的时机已成熟。公司积
极借助现有的技术、客户及经验优势向智慧灯杆领域拓展。截至目前,公司在智
慧灯杆领域已开展智慧照明、智能视频监控、智能充电桩、NB-IoT 物联网通讯、
大数据可视平台等相关部分应用研究,已形成智能监控、集控平台等领域多项技
术专利,可向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智慧照明系统集成到工程项目施工、控制平
台部署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的解决方案正在深圳市某地区试点,目前工程处于
前期设计及选型阶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
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和“补充营运资金”。

     1、把握智慧网点改造建设业务爆发式增长的机遇,充分满足市场和客户不
断增长的需求,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在互联网与科技的双重驱动下,金融行业正在进入智能化新时代,银行业作
为金融行业创新改造的先驱,已开始大面积规划并建设智慧银行网点。未来随着
银行业庞大的物理网点全面智能化改造升级,智慧银行领域将诞生千亿级的广阔
市场。无独有偶,银行业外的其他领域(诸如证券业、电信业、政务等)亦逐渐
开始对线下实体网点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为相关智能设备及解决方案带来更加
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顺应智慧网点智能化升级的发展趋势,本次拟投资建设金融科技智能制造
基地,积极响应行业需求,丰富公司金融科技产品体系,充分满足智慧网点建设
对相关智能设备及解决方案不断迭代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网点领域的
服务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逐渐由智能设备供应商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2、抓住 Mini LED 显示业务高速增长的产业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前瞻布局
的优势,打造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双重定位,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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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i LED 显示领域市场空间较大,是 LED 应用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当
前重要战略布局方向之一。随着工艺技术的成熟及单位成本的下降,Mini LED
已开始商用并将迅速普及,未来 3-5 年出货量将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前瞻
布局 Mini LED 业务,当前已获专利并已商用的“4 in 1”封装技术,使公司在
Mini LED 的显示效果、维修难易度、快速产业化、生产成本等方面均具备一定
竞争优势。公司 Mini LED 产品在国内已成功应用于南京市公安局并已向日本、
瑞士、澳大利亚、荷兰等多个国家的客户供货。

     本次拟投资建设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进一步提升公司 Mini LED 显示
产品的生产能力及研发实力,充分把握公司在 Mini LED 显示领域的先发优势,
匹配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服务好高端客户的同时,开始量产 Mini LED 标准
产品,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更好地满足各层次客户不同应用场景需求,巩固公司
在高端 LED 显示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向中端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品
牌价值及市场竞争力。

     3、发力智慧灯杆业务,扩大智慧照明业务布局,分享“5G+智慧城市”科
技红利

     在全国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智慧灯杆作为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
正迎来历史性的重大发展机遇。未来随着 5G 通信网络的全面建成和大数据、云
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完善,智慧灯杆作为搭载感知工具、交互设备、通信
基站的理想载体,可以集成智慧照明管理、智慧交通管理、环境运行检测、城市
无线覆盖、即时信息交互、应急安防求助等各项功能的重要基础设施,将分享
“5G+智慧城市”的科技红利,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本次拟投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深度布局智慧灯杆硬件设计、自动化管
理控制系统开发、应用功能优化等。该项目将依托公司在智慧照明业务的深厚积
累,把握智慧照明行业新的发展契机,将为公司后续发力智慧灯杆业务,促进景
观照明与智慧灯杆业务交叉赋能,培育公司新利润增长点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照明领域的市场服务能力与综合盈利能力,紧紧围绕既
定的“智能+”战略,助力公司向智能视讯集成商转型。

     4、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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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年来公司的业务升级,产品销售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营业收入迅速
提升,2016 年至 2018 年营业收入由 4.57 亿元增长至 15.7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达 85.53%,流动资金缺口逐年增大。本次拟补充营运资金 0.86 亿元,更好地满
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
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
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
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
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证券
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
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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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文件后,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数量不超 过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 股本
620,127,084 股的 20%,即 124,025,416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 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3,951.32                 12,00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7,037.05                  4,000.00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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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
性支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
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
联人。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
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吴涵渠先生持有公司 171,156,663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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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发行上限测算,吴涵渠先生持股比例为 23.00%,
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
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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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 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3,951.32                 12,00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7,037.05                  4,000.00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性
支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提升公司智能
服务机器人、智慧银行系统解决方案等金融科技智能化设备的生产与集成能力,
满足金融业、电信业、政务部门等领域全面建设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智慧服
务厅等对智能自助设备产品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能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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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充公司当前金融科技产品的产能、提升研发技术实力,另一方面可进一步提升
公司经济效益和竞争实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市场地位。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提升智能金融科技产品集成能力,迎合智慧网点改造升级的浪潮,满
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

     当前阶段,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的学科理论发展、技术创新、软硬件升级等
整体进程正在引发链式突破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
化加速跃升,互联网及科技对各传统行业的加速冲击迫使诸多行业对物理网点的
智能化改造已经成为行业的共同发展方向,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智慧服务厅
等的全面建设引发对智能交互自助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长。

     公司深耕银行业二十多年,对客户需求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近年来陆续研
发并推出了智能信息播控平台、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慧网点综合解决方案,产品
获得了银行、电信等客户的一致认可,客户需求持续增长。在当前行业背景下,
随着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已达到业务发展的产能瓶颈,公司
迫切需要进行产品种类及产能扩充、进一步提升产品集成能力。

     本项目将通过引入先进的研发、测试、生产设备,构建智能金融科技产品集
成生产产线,扩充产品种类及产能,提升智能金融科技产品集成能力,积极响应
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在本行业的竞争实力。

     (2)提升研发技术实力,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场景化解决方案的需求

     公司金融科技产品主要应用于银行网点、电信营业厅、税务及政务服务大厅,
已为近 7 万个银行网点及首批电信营业厅提供过解决方案及服务。在提供智慧化
解决方案过程中,多数服务网点存在相似的智慧化场景需求,同时也存在部分营
业网点由于地理位置、服务定位等因素存在差异化、个性化场景需求的情形。由
于服务的客户数量众多,在智慧网点建设浪潮下,公司亟需快速提升产品研发能
力,从而满足下游客户物理网点智能化改造升级中的个性化需求。

     本项目公司将重点针对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智慧服务厅等应用场景进行
智能机器人、智能交互服务系统、智能播控系统等产品及系统的深度研发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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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和特定应用场景进行创新性技术研发和定制化应用研
发,持续增强公司研发技术实力。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对产品及系统的开发、迭代需求,提升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响应速度及服务能力,
为持续性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竞争力,为后续新市
场、新客户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和产品基础。

     (3)引进智能制造装备,增强公司制造服务优势

     智能制造已成为世界工业发展新阶段不可逆转的潮流,提高公司智能装备水
平,引进先进智能制造设备是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先进智能制造装备和检验测
试设备的引入以及对智能制造的持续投入,是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
获取产品制造优势的重要保障,将为公司获取和保持优质客户奠定产品基础。

     在我国智能制造发展进程快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将抓住智能化经济战
略发展契机,通过引入各种先进高端智能设备,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促进公司生
产制造向高质量、高效率、柔性化等方向转变。

     本项目通过购进自助终端组装流水线、自动锁付机械手、焊接机器人、装配
自动机械臂等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完成自动化生产线的组建,并对各生产工序关
键设备进行信息化整合控制管理,实现对公司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
化的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智能化设备的生产潜力,有效增强公司生产制造的智
能化水平。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3,951.32 万元,包含建设投资 9,014.57 万元、设备投资
3,026.10 万元、预备费投资 602.0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08.61 万元。本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2,000.00 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类别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建设投资             9,014.57             64.61%         9,000.00            75.00%
2        设备投资             3,026.10             21.69%         3,000.00            25.00%
3      预备费投资              602.03               4.32%                 -                    -
4     铺底流动资金            1,308.61              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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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类别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3,951.32           100.00%        12,000.00          100.00%

     4、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南京
市雨花台区。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厂房扩大南京现有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场地,通过引进图像
质量分析仪、高精度功率分析仪、136 通道逻辑分析仪、8GHz 数字荧光示波器
等高端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智能金融科技产品的研发实力;通过购进高速机、泛用
机、自动锁付机械手、装配自动机械手等先进智能制造设备增强公司智能金融科
技产品的集成制造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在金融科技业务的进一步扩张提
供研发支持和智能制造支持。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运营期内,预计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 23,75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05.86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8、项目的批复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二)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为满足 Mini LED 显示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在 Mini LED 市
 场的先发优势,巩固公司在 LED 显示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拟购置国内外高效、
 高精度、高性能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对现有 Mini LED 产品进行扩产,新
 增生产线产能将达到 5,000 平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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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抢占市场风口,助力公司实现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双重定位,巩固
行业领先地位

     接力目前小间距 LED 的 Mini LED 具备更高的集成度、更高的对比度、更稳
固的整屏坚固性、更好的密封性和更优质自然的显示效果,同时保持了无视觉拼
缝、后期维护便捷、安装灵活的优点,未来在商用显示市场(如商用展会、高端
会议室、电影院、机场、高端购物中心等)有望迎来较快增长,同时随着规模化
效益的显现,Mini LED 显示产品的性价比将持续提高,未来将会逐渐迭代室内
显示领域的传统小间距显示产品。据 LEDinside 预测,全球 Mini LED 市场规模
将从 2018 年的 7,800 万美元高速增长至 2024 年的 11.75 亿美元。

     公司早在 2012 年起即确立了研发 Mini LED 的战略发展方向并进行了前瞻
性的布局,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率先掌握 Mini LED 核心技术并实现商业应用
的公司之一。公司生产的像素点间距为 0.9mm 的 Mini LED 显示产品已成功应用
于南京市公安局并已向日本、瑞士、澳大利亚、荷兰等多个国家的客户供货,把
握了行业发展的先机,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

     为了抢占 Mini LED 显示的市场风口,公司由原先的仅针对高端市场的定位
转变为高端定制+标准产品的双重定位。为实现公司在 LED 显示业务新制定的战
略措施,公司亟需快速提高 Mini LED 显示产品的生产能力,加速实现 Mini LED
显示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扩大公司在 Mini LED 显示领域的先发优势,迅
速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在 LED 显示领域的领先地位。

     (2)规模化生产有助于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

     公司在 Mini LED 领域竞争优势显著,但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进一步增加
市场份额、提高产品覆盖率、巩固优势地位,还需要建设与其先进技术水平和精
细化管理相匹配的优质产能,充分发挥规模优势。

     从成本端来看,良好的成本综合管控能力是 LED 显示屏制造企业持续盈利
的关键因素。募投项目实施后的规模化生产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供应商端的议价能
力,并降低单个产品的生产成本,保持公司 LED 显示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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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销售端来看,实现优质产能规模化是企业技术、资金、人员等综合实力的
象征,是高端下游客户筛选供应商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公司不断开发新客户,
获取新市场的重要依托。

     公司在 Mini LED 显示行业具有领先的技术积淀,已具备进一步规模化生产
的技术力量。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是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必然选
择。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公
司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切实强化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7,037.05 万元,包含建设投资 1,125.00 万元、设备投资
3,222.88 万元、预备费投资 217.3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471.78 万元。本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000.00 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类别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建设投资             1,125.00             15.99%           885.00            22.13%
2        设备投资             3,222.88             45.80%         3,115.00            77.87%
3      预备费投资              217.39               3.09%                 -                    -
4     铺底流动资金            2,471.78             35.13%                 -                    -
        合计                  7,037.05           100.00%          4,000.00          100.00%

     4、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
为惠州市大亚湾西区。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装修生产厂房,购置国内外高效、高精度、高性能的生产设备及
检测设备,用于生产 Mini LED 显示产品,新增生产线生产产能将达到 5,000 平
方米/年。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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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运营期内,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3,910.46 万元,实现年
均净利润 2,148.31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8、项目的批复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三)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在智慧照明、智能视频监控、智能充电桩、NB-IoT 物联网通讯、
大数据可视平台等已有相关部分应用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根据智慧城市建设的实
际市场需求,对智慧灯杆系统的硬件设计、自动化管理控制系统开发、应用功能
优化等方面进行研发,并将通过建设样品工程,测试模拟环境对智慧灯杆产品可
靠性、功能稳定性、大数据提取分析效率的影响,助力后续的技术提升与完善。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紧握行业新的风口,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智慧灯杆在国内外均属新兴的智慧城市建设设备,其产品形态和功能应用也
在快速迭代和变化,市场参与者大部分尚处技术探索和市场摸索过程中。自 2018
年起,随着 5G 技术逐步推广、普及和商用化落地,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
江苏省、湖南省、海南省、吉林省、陕西省、广西省等均出台相应政策,以 5G
基站部署为突破口推动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加强智慧灯杆的推广和应用,智
慧灯杆的产品设计需求逐步明确、智慧城市建设对智慧灯杆的市场需求逐步体
现,智慧灯杆的市场需求具备了快速爆发的基础,将成为智慧照明领域继景观照
明后新的风口。

     公司现有智慧照明业务中的智能景观亮化工程业务与未来智慧灯杆业务具
有同为政府采购、业务面对相同管辖部门、要求类似业务资质的情况,现有业务
与本项目研发产品具有显著的业务重合度。公司响应国家和各地政府政策号召,
加大投入对智慧灯杆系统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智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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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领域的产品布局,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从景观亮化工程向市政路灯工程业务的
拓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研发投入,不仅符合公司技术至上的经营理念,更有助于公司在
智慧灯杆领域构筑较强的竞争壁垒

     相比于传统灯杆,智慧灯杆可搭载各种传感器及感知设备,如充电桩、LED
信息发布屏、高清摄像头、应急报警、5G 基站搭载网络、无线 WIFI、停车检测
主机、环境监测组件、井盖及积水监测主机、城市广播等,可利用物联网及互联
网技术,成为智慧城市信息采集终端和便民服务终端。未来智慧灯杆整体解决方
案的提供具有跨行业、多领域等特点,每个环节都要求具备相对应的专业技术,
且随着行业的发展需不断开发新技术、迭代新产品,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始终将提升核心技术实力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多年的研发投
入使得公司掌握了众多先进核心技术,其中在智能视频监控、集控平台等相关技
术领域,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智慧灯杆系统研发的投入,
有助于公司持续在智慧灯杆领域针对硬件设计、控制系统开发、应用功能优化等
方面不断改进完善,进一步提升公司智慧灯杆整体解决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与
稳定性,从而在该领域构筑起较强的竞争壁垒。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5,690.82 万元,包含建设投资 400.00 万元、设备投资
4,010.30 万元、预备费 220.52 万元、研发费 1,060.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 4,400.00 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类别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建设投资              400.00               7.03%           400.00             9.09%
2        设备投资             4,010.30             70.47%         4,000.00            90.91%
3      预备费投资              220.52               3.87%                 -                    -
4      研发费投资             1,060.00             18.63%                 -                    -
        合计                  5,690.82           100.00%          4,400.00          100.00%

     4、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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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南山
区。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通过场地改造,吸引专业研发人才,购置 3 米法电波暗室、充电桩
测试仪、影像式色度仪、EMI 传导测试系统、EMI 仿真软件、有限元分析软件、
光学分析软件等研发设备及软件,搭建产品测试模拟环境等手段,对智慧灯杆系
统的硬件设计、自动化管理控制系统开发、应用功能优化等方面进行研发。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7、项目预期效益

     本项目为公司的生产经营辅助配套项目,不进行效益测算。通过本项目的实
施能够加强公司在智慧灯杆系统方面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丰富公司产品线布
局,进而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和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

     8、项目的批复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四)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8,600 万元补充营
运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
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
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
身战略发展需求作出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打造“集成控制软件系统+智能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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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系统+专业服务”的智能视讯集成商的发展战略及深化业务布局、优化产品
结构、提升技术优势的规划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
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
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
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
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
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随
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
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
需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为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
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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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预计股

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业务及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
司业务的重大改变和资产的整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该等项目实施
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将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需要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随着股本增加,公司股东结构发
生一定变化,一方面是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另一方面是
发行前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变化。

     另外,公司暂无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需对高管人员及其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
计划。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
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和
“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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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仍然为 LED 应用及金融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
率也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财务结构趋向合理与优
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
提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项目实施的逐步推进,未来公司盈利能力、
经营业绩将会保持较高水平。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度增加。随
着募集资金使用和效益的产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或新增关联交易。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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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所发生的
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形,亦不会
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

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43.52%。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减少公司财务成
本,财务结构更趋合理,提高公司抗风险水平。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
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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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
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和
“补充营运资金”,上述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及技术发展趋势、公
司战略需求等因素,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做出的,有利于进一步
深化公司业务布局、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
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
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其他不可
预见因素等原因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
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
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
增长,则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随
着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相应业务的开展,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
提高。


三、政策与税收风险

     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的制约,以及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国家宏观
政策、产业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将带来公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产业竞争状
况的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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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了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若前述税收优惠政
策到期后,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未能继续享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国家大力倡导 LED 及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加大行业投入、出台鼓励
政策,LED 应用及金融科技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通
过各种渠道进入该领域,市场内的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同时,国际知名厂商在
广阔的市场前景下也纷纷进入该领域,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若
本公司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品牌以及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改进等方面保持优
势,未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限制本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速度,影响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行业地位。


五、业务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实现进一步增长。公司在发展过程中
已经聘用并培养了稳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业务和
技术特点的经营管理及决策制度。但是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领域的逐渐增
加,将对公司业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建设与人才管理、业
务协作与分工、服务质量等。若业务管理情况未达预期,则可能会对本次募投项
目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23,137.08 万元、50,628.53 万元、86,980.17 万元和 99,933.39 万元,占
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32%、28.23%、38.33%和 43.92%。2017 年以
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6 年末收购千百辉,新增智能景
观亮化工程业务,销售收入增加,因智能景观亮化工程业务客户多为市政机构,
大部分款项在整体验收后支付,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虽然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处于
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周转正常,但不排除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或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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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
资本市场走势、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
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考虑
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
断。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八、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只能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
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发
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九、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预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同时,本次发行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审
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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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和机
制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分红比例的规定: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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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
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
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
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

    (五)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
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七)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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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
    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
    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九)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
    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
       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数额 16,337.46 万元,最近三年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 123.16%;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为 16,827.35 万元,最近三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26.8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以其他方式现
                                        现金分红金    以其他方                                      现金分红总额
                                                                   金分红金额占       现金分红
                          归属于母公    额占归属于    式(如回                                     (含其他方式)
分红年      现金分红金                                             归属于上市公       总额(含
                          司所有者的    母公司所有    购股份)                                     归属于上市公司
  度        额(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        其他方
                           净利润       者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                                     普通股股东的净
                                                                   的净利润的比         式)
                                        的比率(%)   的金额                                       利润的比率(%)
                                                                     率(%)

2018 年        6,149.40     17,966.23        34.23      489.89              2.73       6,639.30                36.95

2017 年        6,112.15     13,201.41        46.30             -                  -    6,112.15                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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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075.91     8,628.24    47.24           -               -    4,075.91               47.24

合计          16,337.46    39,795.88    41.05      489.89            1.23   16,827.35               42.28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含其他方式)累计
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       123.16   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               126.85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途包括补充营运资金、收购资产
       等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事项,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
       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资金成本、融资环境、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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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
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但在满足
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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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5)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
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
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
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7)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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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
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对
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
分配中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
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
事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股
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
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
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9)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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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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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对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3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620,127,084 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股票
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
超过 124,025,416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
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19 年和 2020 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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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25%、5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0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
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2019 年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620,127,084        620,127,084        744,152,500

情景 1: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179,662,312.16       179,662,312.16     179,662,31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68,871,748.21       168,871,748.21     168,871,748.21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9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9              12.81              11.09
情景 2: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24,577,890.20       280,722,362.75     280,722,36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11,089,685.26       263,862,106.58     263,862,106.58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5               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8              18.68              16.32
情景 3: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69,493,468.24       404,240,202.36     404,240,202.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53,307,622.32       379,961,433.47     379,961,4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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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5              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2              24.85             21.92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
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19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
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
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
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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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
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
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
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
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

(三)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
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和“补充营
运资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预见的
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建设完毕进入回收期后,开始发挥新项目与原有业务
的协同效应,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
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
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
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 LED 应用和金融科技领域的
市场地位,助推公司盈利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
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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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
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
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
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
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
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
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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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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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之签章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