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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史丹利: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8-03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2017 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农业公司”)
 对其持股 51%的 3 家农业合资公司(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
 减资 110.00 万元,减资后,农业公司对上述 3 家农业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
 均降至 44.94%。
        2017 年,农业公司将其持股 51%的 2 家农业合资公司(济宁史丹利天成农
 业服务有限公司、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11%的股权分别按协商
 价格 220.00 万元转让给合资方,股权转让后,农业公司对上述 2 家合资公司的
 持股比例分别均降至 40%。
        在本次减资或股权转让之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上述 5 家农
 业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公司在本次合并范围发生变动之
 前与上述 5 家农业合资公司发生的内部资金往来,在本次合并范围发生变动后,
 性质变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的形成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前,资金
 使用方逾期偿还拆借资金的情况既已存在。上述财务资助形成后,被资助对象不
 同程度存在资助款项逾期未偿还的情况,系原拆借资金逾期的延续,不属于公司
 向同一逾期被资助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与 5 家农业合资公司的往来资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8 年     2017 年末往
序                                                                                变动
                  农业合资公司名称                5 月 8 日往来    来资金余额
号                                                                                金额
                                                   资金余额        (经审计)

1         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466.46       5,342.91    123.55
2       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700.00      1,721.62   -1,021.62

3       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1,541.07      1,525.42      15.65

4   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60.83      1,258.52     102.31

5       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310.00       311.33        -1.33

                 合   计                      9,378.36     10,159.80    -781.44

    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减
少 1,021.62 万元,原因系其归还了本金 1,000.00 万元及利息 21.62 万元;郓城史
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减少 1.33 万元,原因系其归还了利息
1.33 万元;其他 3 家农业合资公司往来资金余额的增加额为 2018 年初至今产生
的利息。
    2017 年末往来资金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项下共 5 个子议案,董事会逐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对
外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进行审议。
    二、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
    (一)为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5,466.46 万元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4 日
    住所:讷河市恒旺家园 1 期 1 号楼 00 单元 01 层 25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飞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小麦、稻谷、水稻、杂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加工、销售、
烘干;化肥、种子、农膜、农机具销售;复合肥生产、销售;农业服务、农业种
植、农业投资与咨询服务;生态绿化;有机-无机肥料、微生物肥料销售。
    2、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799,927.59              82,059,417.94

负债总额                                  60,633,847.27              63,421,243.0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3,166,080.32              18,638,174.89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69,367.09            26,583,92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72,094.57              -5,333,696.89

    3、被资助对象现有股东: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张宏飞                      1200                        60%

  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800                         40%

           合计                        2000                       100%

    4、该公司股东中,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
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金额: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3 日共发生 13 笔往来资金,
本金 4,797.14 万元,已收回 202.65 万元,未收回本金 4,594.49 万元,未收回利
息 651.96 万元,未收回股权转让款 220.00 万元,合计 5,466.46 万元(逾期未收
回 259.81 万元)
    (2)利率:年利率 8%
    (3)期限:期限在 5 至 12 个月不等(2018 年 3 月 15 日双方签署了延期还
款的《还款协议书》,约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 5,206.65 万元,同时张
宏飞为所有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用途:日常经营(农资采购款、种植土地款、工人工资等)
    6、资信情况:截至目前,被资助对象没有对外担保,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
信贷关系
    (二)为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700.00 万元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9 日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金屯镇纪屯村东 200 米
    法定代表人:时玉琢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服务;粮食购销;化肥、农膜、农机具销售;代销农作
物包装种子;农作物种植;面粉、精米、玉米糁、玉米片加工、销售
    2、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812,598.77            111,803,700.29

负债总额                                  69,797,221.69             92,389,240.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015,377.08             19,414,460.14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434,928.76            125,970,540.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9,083.06              -198,963.28

    3、被资助对象现有股东: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时玉琢                       1200                      60%

  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800                       40%

           合计                         2000                     100%

    4、该公司股东中,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
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金额:自 2016 年 6 月 12 日起,农业公司与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
有限公司的往来资金 1 笔共 1,000.00 万元,已收回 300.00 万元,未收回 700.00
万元(逾期未收回 700.00 万元)
    (2)利率:年利率 8%
    (3)期限:2016 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期限 18 个月
    (4)用途:日常经营(收粮款)
    6、资信情况:截至目前,被资助对象负债余额为 600.00 万元,为银行正常
类贷款,没有不良和违约负债,没有对外担保
    (三)为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1,541.07 万元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1 日
    住所:任丘市裕华西路 58-5 号
    法定代表人:王占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化肥、小包装种子、农膜、农机具;生产:复合肥;农产
品及其副产品的收储、加工、销售;烘干及仓储服务;农作物种植及技术服务;
农业投资与咨询服务
    2、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366,576.51            36,913,064.63

负债总额                                   25,798,972.38            29,191,395.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567,604.13             7,721,669.23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873,265.40             8,140,14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4,065.10            -1,848,504.83

    3、被资助对象现有股东: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10                        51%

任丘市嘉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                        49%

           合计                          1000                       100%

    注:农业公司和任丘市嘉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签署了《减资协

议书》,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未办理完毕。减资完成后,任丘市嘉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5.06%的股权,为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王占勇为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4、该公司股东中,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
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金额: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共发生 3 笔,本金 1,630.00
万元,已收回 324.00 万元,未收回本金 1306.00 万元,未收回利息 125.07 万元,
未收回减资款 110.00 万元,合计 1,541.07 万元(逾期未收回 1,015.07 万元)
    (2)利率:年利率 8%
    (3)期限:期限均为 12 个月(2017 年 3 月 8 日双方签署了延期还款的《还
款协议书》,约定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偿还本金 40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本金 400.00 万元,2018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偿还本金 300.00 万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本金 226.00 万元,同时股东王占勇对所有借款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用途:日常经营(农资采购款、土地服务款)
    6、资信情况:截至目前,被资助对象没有对外担保,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
信贷关系
    (四)为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1,360.83 万元财
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7 日
    住所:翁牛特旗乌丹商贸物流园区中昊物流园 2 号商业楼 1 号大厅
    法定代表人:周磊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化肥、原包装种子、粮食购销;
农机具购销
    2、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59,413.01              38,861,575.47

负债总额                                    22,617,575.92              34,448,293.4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141,837.09             4,413,282.00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49,808.14             5,118,922.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71,444.91              -4,223,056.63

    3、被资助对象现有股东: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10                         51%

             周磊                        490                         49%

             合计                        1000                       100%

    注:农业公司和周磊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签署了《减资协议书》,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暂未办理完毕。减资完成后,周磊持有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5.06%

的股权,为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该公司股东中,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
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金额: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共发生资金往来 3 笔,
本金 1,314.00 万元,已收回 55.48 万元,未收回本金 1,258.52 万元,未收回利息
102.31 万元,合计 1,360.83 万元(逾期未收回 1,360.83 万元)
    (2)利率:年利率 8%
    (3)期限:分别为 8 个月、11 个月、33 个月
    (4)用途:日常经营(土地承包流转费、土地款)
    6、资信情况:截至目前,被资助对象没有对外担保,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
信贷关系
    (五)为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310.00 万元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9 日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闫成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的种植;粮食收购;粮食烘干及仓储服务;
农业技术服务;化肥、种子、农膜、农机具的销售
    2、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85,127.86            15,604,530.91

负债总额                                   3,238,532.60             9,308,086.9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046,595.26             6,296,443.99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14,282.22            11,346,402.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9,848.73            -3,895,518.97

    3、被资助对象现有股东: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10                        51%

 郓城县大人农资供应合作社               490                        49%

           合计                         1000                      100%

    注:农业公司和郓城县大人农资供应合作社已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签署了《减资协议

书》,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未办理完毕。减资完成后,郓城县大人农资供应合作社持有郓城

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5.06%的股权,为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闫成沛为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该公司股东中,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
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金额: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农业公司与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
有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 1 笔,本金 260.00 万元,已收回 60.00 万元,未收回本金
200.00 万元,未收回本次减资款 110.00 万元,合计 310.00 万元(逾期未收回 310.00
万元)
    (2)利率:年利率 8%
    (3)期限: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共 15 个月
    (4)用途:日常经营(建设三农服务站及购买农机具)
    6、资信情况:截至目前,被资助对象没有对外担保,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
信贷关系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1、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张宏飞为本次财务资助全额向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任丘市嘉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王占勇为与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
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全额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闫成沛、闫理振为与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全
额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翁牛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所有权(账面价值 802.34 万元)拟转让给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更名手续;
    5、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
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
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1、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9,378.3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5%,其中逾期未收回金额为 3,645.71 万元。
    2、公司已制定款项收回计划如下:
    (1)成立催款组,由公司专人负责催收
    (2)2018 年二季度预计收回 1,000.00 万元,三季度收回 1,000.00 万元,四
季度预计收回 1,500.00 万元,2018 年预计收回合计 3,500.00 万元;2019 年上半
年预计收回 3,500.00 万元,2019 年下半年收回 2,378.36 万元
       3、未能按时还款所产生的风险:如上述款项未能按期收回,将会按照账龄
组合对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五、董事会意见
       自 2015 年起,公司与部分经销商共同出资设立农业合资公司,在当地开展
种植产业链业务,通过农业合资公司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提供种子、化肥、
农药、机械化种植、粮食收储与贸易等一系列服务。公司对农业合资公司提供资
金的目的是促进农业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对 5 家农业合资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原因系公司对 5 家农业合资
公司减资或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5 家农业合资公司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导致公司内部往来资金的性质变为了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
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
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
司、济宁史丹利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翁牛
特旗史丹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郓城史丹利瑞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的合计 9,378.36 万元的财务资助,原因系公司对上述 5 家农业合资公司减资或股
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5 家农业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由此导致公司内部往来资金的性质变为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同时采取
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需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负
债等情况,及时跟进还款进度,积极防范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