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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史丹利: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0-29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9-05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中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办公楼会

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8:00—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
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
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
司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邮      箱:002588@shidanli.cn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关 于 变更 会计 师 事务 所 的 议
     1.00                                              √
              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 2019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