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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0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6),定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旭先生向董事会
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表决。鉴于上述临时提案与公司治理、经营、决策相关,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随即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9,694.18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3.09%。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
提案人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
但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具
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1 日 15:00-2018 年 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8、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
案》
        9、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
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进行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和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和第九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与 2018 年 5 月 15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 7、8 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3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对该列打
议案编码                           议案内容                       勾的项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8.00                                                                   √
           保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
 10.00                                                                   √
           施地点的议案》
 11.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9:30-11:30,13:00-15: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3、登记地点:


                                         4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
康医药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 分钟到
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6
 附件一: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议案编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码                                                                     意   对   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
 3.00                                                         √
          告》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
 8.00                                                         √
          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
10.00                                                         √
          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
11.00                                                         √
          易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7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8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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