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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6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4,710,47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1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6                     张仁华
     2               00*****578                      韩旭
     3               08*****550          烟台悦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326 号
    咨询联系人:王秀婷
    咨询电话:0535-6737695
    传真电话:0535-6737695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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