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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2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499,020,45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3.163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97,357,7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053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1,662,73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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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212,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0.94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020,4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
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12,50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020,4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
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12,50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017,757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5%、0.000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09,801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0.019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应付账款资
产证券化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017,757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5%、0.0005%、0%。


                                     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09,801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0.019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9,017,757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5%、0.000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09,801 股,反对 2,70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0.019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
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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