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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

药”)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承诺独立履

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

互相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的事项,目的在于降低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减轻子公司财务费
用,支持子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
益,经调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有充分预
期现金流能进行贷款清偿。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武 滨                权玉华               于建青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