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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2017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
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经与会监
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