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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
约定,框架协议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该投资行为的实施等事项尚需履行
审议程序;
    2、本次签订的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项目有关事
宜尚待进一步落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筹划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与青岛海
通制动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通”)就双方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合作事宜
进行了友好的协商洽谈,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一、合作对方
    1、公司名称:青岛海通制动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BXT2C26
    3、住      所: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 7 号甲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魏克
    7、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
    8、经营范围:制造、批发、零售:重、中、轻吨位载货汽车的前桥总成,
后桥总成及汽车零部件,货箱;房屋租赁;提供劳动力服务(不含国内劳务派遣);
仓储(不含冷冻、冷藏、制冷等涉氨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746.00

               净资产                                           3,995.00

              营业收入                                         28,277.00

               净利润                                            -334.00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厂址设置
       公司与青岛海通有意向在青岛市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气压盘式制动
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注册资本、双方出资时间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3,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出资时间将在合资合同中由
双方协议确定。
       3、股权比例
       公司拟持有该合资公司55%的股权;青岛海通拟持有该合资公司45%的股
权。
       4、出资方式
       公司与青岛海通均以现金方式按确定的股权比例出资,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经
协商一致后可分期出资。
       5、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3 名,其中公司委派 2 名董事,青岛海通委派 1
名董事;不设监事会,公司和青岛海通各委派 1 名监事;总经理、财务经理由公
司委派;董事长由青岛海通委派。
    6、尽职调查
    框架协议签订后,公司和青岛海通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始尽职调查,了解双方
的实际经营情况。
    7、合作谈判的排他性
    合作谈判排他期始于协议签订之日直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如果公司和青岛
海通未能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达成最终协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延长排他
期,该排他期应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项目有关工作尚需进一步落实,该项目不会对公司2019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有关该项目的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
相关内容尚待双方协商确定,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