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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19-12-2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084,126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45,259,987.60 元 , 扣 除 本 次 总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5,207,547.16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23,000,000.00 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
上市费用 2,207,547.16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0,052,440.44 元,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账号为 1211025329201601123 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
第 61002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

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
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
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
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

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等四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万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安徽万安、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万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广西万安、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

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12110253292016011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7590254371063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2920361020188000098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394870614989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注销。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全
部办理完成,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回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