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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1-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子公司对
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可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突出主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
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
       二、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且利于公司聚焦产品、优化资产
结构,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
《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丁带                  吴志军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