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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13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2: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
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弘泰互融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昆仑同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昆仑
富智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胡恩雪女士及张瑶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恒大车时代
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37.654%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564.57 万元。
    回避表决: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西恒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实业”)签订
《商标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拥有的“恒大”和“恒大球球”等系列商标转让给恒大实
业,转让价格为 1,002.24 万元。
    回避表决: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
北路 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审字【2017】第 6-00102 号《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
    5、中林评字【2017】229 号《拟转让“恒大”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价值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