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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8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陈遂佰先生、陈遂仲先生及肖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393,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1%)的股东陈遂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3,406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2.41%)的股东陈遂仲先生及其持有公司股份3,696,7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21%)的股东肖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34,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遂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遂佰先生、肖明先生出具的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陈遂仲先生为公司董事、陈遂佰先生及肖明先生均为公司董
事陈遂仲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来源

       陈遂仲        7,393,406              2.41%               非公开发行
       陈遂佰        7,393,506              2.41%               非公开发行
        肖明         3,696,703              1.21%               非公开发行
        合计        18,483,615              6.03%
   备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概述
    (1)减持股东:陈遂仲、陈遂佰、肖明。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陈遂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遂佰先生、肖明先生拟减
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6,134,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其中,陈遂仲先
生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
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数量分别不得超过其持有
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50%。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
上述拟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7)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 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1、陈遂仲、陈遂佰及肖明在 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出具的股份锁
定承诺为:
    “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分期解锁,之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以下规则分期解锁:
    上市公司 2016 年年报公告后且长沙聚丰完成业绩承诺或本人完成补偿义务的,则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锁本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总额的 30%;
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公告后且长沙聚丰完成业绩承诺或本人完成补偿义务的,则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后解锁本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总额的 30%;上市
公司 2018 年年报公告后且长沙聚丰完成业绩承诺或本人完成补偿义务的,则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解锁本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总额的 40%。
    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涉嫌本人及长沙聚丰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本人将不转让上述股份。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
与上述股份相同。”
    2、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及相关补充协
议,长沙聚丰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陈遂仲、陈遂
佰、肖明作为长沙聚丰业绩承诺人承诺:长沙聚丰 2016 年净利润不低于 2,900 万元
(含本数),2017 年净利润不低于 3,770 万元(含本数),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4,900
万元(含本数),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4,950 万元(含本数)。即,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
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2,900 万元、6,670 万元、11,570 万元及 16,520 万元。
若长沙聚丰实现的净利润在 2016 年年底、2017 年年底、2018 年年底及 2019 年年底
累计分别低于 2900 万元、6670 万元、11570 万元、16520 万元时,应向公司承担补偿
义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沙聚丰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长沙聚丰 2017 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3,861.80 万元,未达到当年业绩承诺数,但综合
2016 年—2018 年累计完成业绩 11,578.07 万元,已经完成了累计承诺业绩,不需要
向恒大高新承担补偿义务。
    陈遂仲、陈遂佰、肖明已完成 2016 年—2018 年的累计业绩承诺,不需要向恒大高
新承担补偿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3、陈遂仲、陈遂佰及肖明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
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遂仲、陈遂佰及肖明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所合计持有的
18,483,615 股股份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发行上市并由公司办理了股份锁定,并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及 2019 年 5 月 31 日对部分股份解除锁定。除上述承诺外,陈遂仲、
陈遂佰及肖明无其他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
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
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