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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
“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
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
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相应变
更报表格式。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自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变更调整后
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