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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上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9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其中吴子文、吴伟源以通讯的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将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最长不

超过 2018 年 11 月 30 日,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核

查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董事会同意为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
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超过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
签署相关协议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对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3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5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0.08%。

    公司董事黄学诚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