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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上集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6-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日上集团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号)核准,日上集团由主承销商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25.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27,5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5,000.0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510,09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金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元)          金(万元)
        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     新长诚(漳州)重
  1                                                          40,000.00         40,000.00
        生产项目(一期)           工有限公司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
  2                                                          12,750.00         12,750.00
        金项目                     程有限公司
      合计                                                   52,750.00         52,75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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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8,931,078.60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
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重
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3日。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
额度不超过3个亿,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详见《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
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2日,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2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
额度不超过2.65亿元。在2.6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17年12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6)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
额度不超过1.85亿元。在1.8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
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2018
年11月30日,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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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18年6月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115,089.15元,其中55,000,000
元存入银行理财账户,余额63,115,089.15元(含利息)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账户中。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之日起
至2018年11月30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履行的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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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
日,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
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日上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日上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
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该
事项已经日上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同意日上集团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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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洪泳




                            王建峰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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