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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
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和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拟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244.9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到 2018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2,376.42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到 2018 年 8 月 14 日。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