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
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
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拟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 102475281758
区支行
2、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拟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1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43050176503600000156
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已新增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
限公司和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分别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上述款项根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划拨。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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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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