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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18-08-20  

						股票代码:002594                   股票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0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
              中心12层、15层                            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
                                   荣超大厦16-20层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以“证监许可[2017]1807 号”文,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比亚迪”)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30 亿元,已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完成发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为第二期发行,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40 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
民币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18 亚迪 02”,债券代码为
“112748”;品种二简称为“18 亚迪 03”,债券代码为“112749”。本期债券发
行面值不超过 40 亿元(含不超过 30 亿元超额配售额度),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4,000 万张(含不超过 3,000 万张超额配售额度),发行价格
为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 601.51 亿元(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含少数股东权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81 亿元
(取自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6.97%(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6.77%
(2018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口径)。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1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
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
经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50%-6.00%;品种二的票面利
率预设区间为 4.70%-6.2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利率询
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情况确定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 (T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各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配
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
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本期债券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
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
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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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
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
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比亚迪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与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根据《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
交易行为无效。
    15、发行人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4),截至本公告出
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
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6、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
下净利润分别为 31.38 亿元、54.80 亿元、49.17 亿元及 2.64 亿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8.23 亿元、50.52 亿元、40.66 亿元及 1.02 亿元,
在营业收入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驱动下,发行人 2016
年净利润也经历了较为快速的增长。2016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74.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78.94%。2017 年,发行人
净利润较 2016 年下降 10.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下降
19.51%,2017 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在当期营业收入增速较


                                      3
缓的情况下,在成本端,因运营及发展需要,发行人的售后服务费、广告展览
费、职工薪酬等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2018 年一季度净利润为 2.64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 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 66.19%及 83.09%。
业绩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受行业政策导致的汽车业务的销售毛利下降以及期间
费用上升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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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比亚迪/公司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2日以
                                “证监许可[2017]1807号”文,核准比亚迪股份
                                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主承销商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管理办法》               指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13 号)
网下询价日                 指   2018 年 8 月 21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2018 年 8 月 22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
                                认购的起始日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
                                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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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指   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管理办法》且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 A 股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协议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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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 亚迪 02”,债券代码为“112748”;品
种二债券简称为“18 亚迪 03”,债券代码为“112749”)。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并设有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超额配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4 年期,附第 2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
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
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
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
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
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品种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 个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若
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品种二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 个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若
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品种一的第 2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品种一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品种二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品种二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
择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
售申报。发行人将在指定回售登记期内连续披露三次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各
品种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和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明确回售条件、回售
价格、回售申报时间、回售申报方式、回售资金到账日等机制安排。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


                                  8
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届时请以公告内容为准。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起息日:2018 年 8 月 22 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深交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
    品种一: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品种二: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7、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9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
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1、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
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6、配售规则: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
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
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
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
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
率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
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2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10 亿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
 岭支行开立了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偿还安排的专项账户,账户号码:
 38980188000284243。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3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
 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
 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
 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3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
 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2018 年 8 月 20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8 年 8 月 2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11
        日期                                  发行安排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2 日)   簿记管理人开始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2: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18 年 8 月 24 日)
                         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8 年 8 月 27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6.0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
 询价区间为 4.70%-6.2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见附件 1)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调整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2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
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若投资者填写的询价利率多于 5 档,则以利率最低的 5 档确认为有效
申购利率;
    (4)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5)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6)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7)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8)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13:00-16:00 之
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
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可证明投资者为符合《管理办法》、《投资者适


                                    13
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8328765;电话:010-58328766。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2018年8月22日 (T日 ) 在 深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
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认购不足人民币 10 亿元的剩余
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的基础上,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的发行额度。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14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8 年 8 月 22 日
(T 日)的 9:00-17:00,2018 年 8 月 23 日(T+1 日)的 9:00-17:00 和 2018 年 8
月 24 日(T+2 日)的 9:00-12: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登记公司的 A 股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前开立证
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
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
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
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
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
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
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
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
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8
月 24 日(T+2)12: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
格投资者全称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15
    账 号:346756014969

    大额支付号:104100004499

    联系人:原彩平、杨超

    联系电话:010-68008290、010-68001862

    传真:010-68001382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8 月 24 日(T+2 日)12: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
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联系人:李黔

    联系电话:(0755) 8988 8888




                                   16
    传真:(0755) 8420 2222

    (二)主承销商

    1、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孙祺、崔勐雅、王卓、李伊娃

    联系电话:021-38668653、010-58328521、010-58328526、021-38668829

    传真:010-58328765

    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项目负责人:黄一可

    联系人:丁子静、胡继强、蒋莹、蔡静、严建岳、于洋、熊宇巍

    电话:13716911374、18621546312、13641870790、18502700197、
15026969809、18603028581、18516664988

    销售协调人:胡文慧 17721236363

    传真:(010) 5670 2808

    3、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项目负责人:吴晨熙、赵志鹏

   项目组成员:周凌云、周顺强、朱子尹

   电话:   (0755) 2262 8888

   传真:   (0755) 8205 3643



                                     17
(以下无正文)




                 18
2018   8   20
2018   8   20
2018   8   20
2018   8   20
                附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
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2+2 年期品种(利率询价区间:4.50%-6.00%)                           3+2 年期品种(利率询价区间:4.70%-6.2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销售人名称    1、瑞银证券(簿记管理人)        2、天风证券                       3、平安证券                      合计

销售比例                                                                                                          100%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T-1 日)13:00 - 16:00 连同附件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
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58328765;电话:010-5832876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
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
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
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本申购人符
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且本申购人已经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并签署附件 2《合格投资者
确认函》;
8、申购人确认已详细、完整阅读并签署附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承诺具备承
担该风险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3
附件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之规定,本方为:请在以下()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
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
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
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
明文件。
    备注:前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印章)
个人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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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方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
险。
    贵方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
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存在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性,投资者参与
债券投资将面临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
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
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方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
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印章)
    个人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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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若投资者填写的询价利率多于5档,则以利率最低的5档确认为有效申购利率;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
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票面利率利率询价区间为4.70% - 6.2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
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80%                                    2,000
                     4.90%                                    4,000
                     5.00%                                    7,000
                     5.1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10%,但高于或等于 5.0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00%,但高于或等于 4.9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90%,但高于或等于 4.8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8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附件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3《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风险揭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58328765;电话:010-5832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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