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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19-04-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比亚迪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132 万股 A
股股票。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
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40 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2,142,85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4,472,999,87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929,850.89 元后,公司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69,070,026.11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2,403,301.02
元 及 对 应 的 增 值 税 人 民 币 6,144,198.06 元 后 , 将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4,364,452,377.92 元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募
集资金人民币专户中(账号:41022900040063575)。除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
民币 102,403,301.02 元,还需扣除律师费人民币 1,1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人
民币 188,679.25 元及股份登记费人民币 237,870.6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0592504_H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的实际管理和使用遵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将人民币 60 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4250100003400000989)。2016
年 8 月 1 日,公司将人民币 50 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汽车工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账号:4000028638000000276)。

    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汽车”)及保荐人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
及保荐人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立账号为 43050176503600000156 和 102475281758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
锂电”)及保荐人招商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将人民币 10 亿元的募集资
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
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账号:38980188000306824)。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各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暂时
                                              截至 2019 年 3           利息收入
                                                               补充                  募集资
                               募集资金金额   月 31 日已使用           扣除手续
                                                               流动                  金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费支出
                                                               资金
                                                                                     E=A-B
                                    A               B           C         D
                                                                                     -C+D
         中国农业银
                      410229
         行股份有限
比亚迪                000400    336,445.24      337,214.17      0        768.96       0.03
         公司深圳龙
                       63575
         岗支行
         中国建设银   442501
深圳锂   行股份有限   000034
                                500,000.00      500,580.53      0        580.53       0.00
  电     公司深圳市   000009
         分行           89
         中国工商银   400002
汽车工   行股份有限   863800
                                455,031.22      457,015.58      0       1,984.36      0.00
  业     公司深圳坪   000027
         山支行          6
         中国建设银   430501
长沙汽   行股份有限   765036
                                 14,789.81      14,789.81       0             0.73    0.73
  车     公司长沙华   000001
         兴支行         56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                102475
         西安高新技              30,178.97      30,178.97       0             0.83    0.83
汽车                  281758
         术开发区支
         行
         中国光大银   389801
青海锂
         行深圳八卦   880003    100,000.00      100,024.17      0          24.17      0.00
  电
         岭支行        06824
            合计               1,436,445.24    1,439,803.23     0       3,359.57      1.58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将上述 各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合计人民币
462,477.56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比亚迪                              41022900040063575             4,610.80
              司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锂电                              44250100003400000989          7,123.06
              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汽车工业                              4000028638000000276         433,608.13
              司深圳坪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长沙汽车                              43050176503600000156          7,265.38
              司长沙华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比亚迪汽车                            102475281758                  8,222.96
              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
 青海锂电                              38980188000306824             1,647.23
              支行
   合计                 -                             -            462,477.56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比亚迪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调阅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查阅募
集资金台账,查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文件,并将上述资料文件进行审
慎核对;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
告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
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公
司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保荐机构关于比亚迪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持续督导相应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华




                            刘兴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