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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9-09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
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和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美好
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和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具体调整和新增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    调整和增加
                                         2019 年原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和增加预    后 2019 年预
                                         预计金额
                                                       计金额       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上市 西安城投亚迪汽车
                                          51,030      126,000      177,030
公司生产或经营的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各种产品、商品(包
                    美好出行(杭州)汽
含水电煤气燃料动                             -         30,290      30,290
                    车科技有限公司
力)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美好出行(杭州)汽
                                             -         12,723      12,723
(包含科技开发) 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51,030      169,013      220,043
                                     1
    本次调整和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按与同一关联方统计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比亚迪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调整和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
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品种

    本次债券为储架式发行公司债券,即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
绿色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各类专项债券等(本次债券不包含可交换公司
债券)。具体发行品种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发行后公司
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长或
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2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长或董事长
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
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
之用途。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不安排
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公司将按照优
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债券品种以每期
债券发行文件为准,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

    11、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时, 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
                                   3
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
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保障
债务偿付。

    12、上市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3、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如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
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
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件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14、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如本次发行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但尚未发行完毕,则有
效期延长至本次发行的债券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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