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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6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4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名称: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4、本次担保总金额:3,150 万元;
    5、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875.42 万元(含本次,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解决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需求,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
《售后回租赁合同》,融资总额 3,150 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 24 个月。公司全资
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以及肇庆市金岗
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海林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兴园林、金岗水泥之
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本次担保在上述额度之内,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2 年 04 月 27 日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中央大道 9 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5、注册资本:975,529,158 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园林建设、园林绿化
设计、施工、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
       8、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93,447.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6,285.68 万元,净资产为 217,161.6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84,258.91 万元,利润总额为 9,908.53 万元,净利润为 7,284.99 万元。以上数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198
号。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86,768.91 万元,负债总额 168,879.31
万元,净资产 217,889.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66%;2017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 45,162.54 万元,利润总额 1,438.92 万元,净利润 899.69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3,150 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5,875.42 万元
(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实际担保金额 26,600.9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9%,
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的 74.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展情况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兴园林、金岗水泥之
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兴园林、金
岗水泥之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 3,150 万元人民币,未超
过 20 亿元人民币额度。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
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