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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6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南瑞泽,股票代码:002596)于2017年
9月21日开市起复牌。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
涉及收购环保行业的公司股权,且预计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决策标准。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股票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2017年6月21日,
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2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2017年7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
年7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2017年8月4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8月21日,经公司2017年第
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
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2个月。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上述公告均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于2017
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
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48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海南瑞泽新
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
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修订说明及修订后的相关文件于2017年9月2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南
瑞泽,股票代码:002596)将于2017年9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