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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9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担保总金额:人民币 35,000 万元;
    4、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75,587.12 万元(含本次,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
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授信 3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有效期限
24 个月,授信业务期限 12 个月。为解决大兴园林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经
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本次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作出决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兴园林、金岗水泥之
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本次担保在上述额度之内,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4 年 08 月 18 日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龙海风情小镇起步区 L9-2 商业 A(仅限
办公场所使用)
    4、法定代表人:吴悦良
    5、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苗木销售,给排水管管道
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河道清淤、淤泥处理。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兴园林资产总额为 107,432.01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8,277.35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13,565.9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8,253.60 万元),净资产为 69,154.6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47,221.6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961.60 万元,净利润为 4,187.17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信会师深报字【2017】第 10166 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大兴园林资产总额为 159,002.63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985.25 万元,净资产为 75,017.38 万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66,761.57
万元,利润总额为 6,597.96 万元,净利润为 5,862.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大兴园林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是 35.63%,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 52.8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35,000 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5、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75,587.12 万元
(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实际担保金额 66,312.6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4%,
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的 87.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展情况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兴园林、金岗水泥之
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兴园林、金
岗水泥之间以及大兴园林与金岗水泥之间担保净增加额 42,15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未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额度。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
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