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9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 8,607,5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88%; 2、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98 人; 4、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完成了《海 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7 年 5 月 8 日起至 5 月 1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10 月 10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6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股票。 2、授予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 3、授予价格:4.5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 名 职 位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于清池 50 5.81% 0.05% 会秘书 陈宏哲 董事、副总经理 50 5.81% 0.05% 吴悦良 董事、副总经理 50 5.81% 0.05% 常静 副总经理 50 5.81% 0.05% 陈明兵 副总经理 50 5.81% 0.05% 张贵阳 财务总监 50 5.81% 0.05% 核心骨干(共计 92 人) 560.75 65.15% 0.57% 合计(98 人) 860.75 100.00% 0.88% 5、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告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 98 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 860.75 万 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88%。 6、对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40%:40%:2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解除限售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解除限售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0% 解除限售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I1077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11 月 1 日增加注册资本及 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止 2017 年 11 月 1 日,贵公司已收到陈宏哲、于清池、吴悦 良等 98 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8,607,500.00 元(大写: 捌佰陆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38,905,900.00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607,5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0,298,400.00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7 年 10 月 1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97,833,475 30.53% 8,607,500 306,440,975 31.14% 首发后限售股 158,645,100 16.26% - 158,645,100 16.12% 高管锁定股 139,188,375 14.27% - 139,188,375 14.14% 股权激励股 - - 8,607,500 8,607,500 0.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7,695,683 69.47% - 677,695,683 68.86% 三、总股本 975,529,158 100.00% 8,607,500 984,136,658 100.00%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984,136,658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度每股收益 0.07 元/股。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比 例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975,529,158 股 增 至 984,136,658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 情况如下: 授予前 授予后 实际控制人及 占授予前公司 占授予后公司 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张海林 139,920,000 14.34% 139,920,000 14.22% 冯活灵 129,510,000 13.28% 129,510,000 13.16% 张艺林 64,740,000 6.64% 64,740,000 6.58% 三亚大兴集团 95,132,742 9.75% 95,132,742 9.67% 有限公司 三亚厚德投资 11,061,948 1.13% 11,061,948 1.12%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440,364,690 45.14% 440,364,690 44.75%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