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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1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
人员,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
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琼海瑞泽”)日常生产经营,同意琼海瑞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8,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限 12 个月。具体贷款金额、
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琼海瑞泽上述额度内
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
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琼海瑞泽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琼海瑞

泽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推进公司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佛山宏顺”)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 BOT 项目的建设、运营,同意
佛山宏顺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4,200
万元,贷款期限 96 个月,具体贷款金额、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佛山宏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4,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佛山宏顺为公司之全资公司,目前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
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
担保有利于支持佛山宏顺 BOT 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的顺利建设、
运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
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贷款金额、
利率、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同意公司为绿盛环保上述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双
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
担保事宜。
    绿盛环保为公司之全资公司,目前 PPP 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
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建设、运营,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因此议案一、二、三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
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8,0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具体贷款金额、
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
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 0009799 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
要不动产权第 0009800 号、 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 0009801
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 0009802 号、《不动产权证》
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 0009803 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
要不动产权第 0009804 号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海林先生及其配偶、张艺林先生及其配偶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贷款、抵押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9 月 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