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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对象: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
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 24,2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
的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
128,960.65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119,686.21 万
元人民币;
    4、对外逾期担保:无;
    5、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琼
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拟
为琼海瑞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8,000 万元人民
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推进公司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佛山宏顺”)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 BOT 项目的建设、运
营,公司拟为佛山宏顺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申请贷款
人民币 4,2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
量化 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拟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公
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 年 08 月 06 日
    2、注册地址:琼海市嘉积镇上埇派出所旁
    3、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4、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道路
货物运输服务。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琼海瑞泽资产总额为 15,617.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23.71 万元,资产负债率 12.96%,净资产为 13,593.6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5,088.91 万元,利润总额为 2,539.18 万元,净利润为 1,892.85 万元。以上数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信会师深报字【2018】第
10266 号。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琼海瑞泽资产总额为 13,051.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21.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9.36%,净资产为 11,830.5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6,143.52 万元,利润总额为 972.76 万元,净利润为 729.3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二)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07 月 07 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松居委会培丰围工业区 1 号地之二
    3、法定代表人:何伟雄
    4、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承接环境管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除四害服务;室内外清
洁服务。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佛山宏顺资产总额为 1,398.03 万元,负债总额为
935.1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6.89%,净资产为 462.8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0 万
元,利润总额为-15.81 万元,净利润为-11.8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佛山宏顺资产总额为 1,794.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0.9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72%,净资产为 453.6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为-12.21 万元,净利润为-12.2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09 日
    2、注册地址:鹤山市桃源镇乡道 Y086 马山路段旁
    3、法定代表人:盛辉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承接: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
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
修管理服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
养护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绿盛环保资产总额为 355.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9.59%,净资产为 321.2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58.05 万元,
利润总额为 121.25 万元,净利润为 121.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
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公司.
    3、担保额度:公司为琼海瑞泽担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佛山
宏顺担保不超过 4,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为绿盛环保担保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
币,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确定。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琼海瑞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琼海瑞泽
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佛山宏顺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顺德区伦教街道生
活垃圾中转站 BOT 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本次为绿盛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
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琼海瑞泽经营情况良好,佛
山宏顺及绿盛环保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全资公司
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琼海瑞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琼海瑞泽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
本次为佛山宏顺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 BOT 项
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本次为绿盛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
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且琼海瑞泽经营情况良好,
佛山宏顺及绿盛环保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28,960.65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43%;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119,686.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5%,占公司及子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余额的 92.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展情况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
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之
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 45,6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新增担保
38,506.22 万元人民币,均未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总额度,也未超过各公司之间分
配的具体额度。

    八、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
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