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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8-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依照独
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对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提
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接受冯活灵先生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将有利于公
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为无息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海林先生、陈健富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冯活灵先生提供的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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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
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孙令玲




                                                       201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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