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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8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26 日 15:00-2019
 年 11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 53 号君和君泰 1D 栋 4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宏哲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名,代表股份数为 349,281,10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48%。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347,938,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81%。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艺林先生代
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
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42,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名,代表股份数为 2,109,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3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股份数
为 76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4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42,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202,0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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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79,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
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30,0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2496%;反对 79,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4%;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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