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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3-1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1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合作金
额在项目推进中由双方再另行确定,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
项目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合作事项受市场政策影响较大,未来能否获得政府批准并达成合作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3月1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
南瑞泽”)与四川骅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骅骏”)签署了《项
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为支持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加快总部经济企业的成长速
度,双方拟合作开发建设海南瑞泽总部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骅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号附13-1.14-1
    法定代表人:曹桢培
    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09日
    经营范围:民办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公
共建筑装饰和装修;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住宅装饰和装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
备经营租赁;建材批发;销售五金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
用家电批发;销售金属材料;公路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住宅房屋建筑。
    股权结构:王骅秋持股71%,曹桢培持股19%,四川省昌鼎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10%。
    2、公司与四川骅骏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未与四川骅骏
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骅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为支持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加快总部经济企业的成长速度,甲乙双方拟在甲
方下属企业所拥有的地块上合作开发建设海南瑞泽总部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本
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
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甲方与乙方拟合作开发甲方下属企业所持有的面积为 91.80 亩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建设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
简称“瑞泽总部大楼”)。
    2、关于该项目土地的最终描述以三亚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
用权规划指标为准,具体项目开发主体等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协调沟通工作,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同意修
建瑞泽总部大楼的相关批示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合同,确定具体的合作模式。
       (二)违约责任
       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相应损
失。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
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
诉讼。

       (四)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瑞泽总部大楼的建立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吸
引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合作模式、合作金额,
因此目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
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协议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合作金
额在项目推进中由双方再另行确定,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
项目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合作事项受市场政策影响较大,未来能否获得政府批准并达成合作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