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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1-1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12 日,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
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集团”)的通知,金瑞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情况:金瑞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 956,81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7%。本次增持方式均为二级市场购
入。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安徽
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其在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中作出的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将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安排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在 12 个月内积极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 12 个月内不进行减持行为。截止 2016 年
1 月 12 日,金瑞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 281.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

       三、控股股东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金瑞集团持有公司 289,281,27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91%。上述增持后,金瑞集团持有公司 290,238,097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08%。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要求。
    2、金瑞集团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金瑞集团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金瑞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