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4:30 4、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 127 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0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4月04日-2016年04月0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 月04日15:00至2016年04月0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名,代表股份 299,367,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3.0231%。 其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股份 299,365,0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3.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0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1 名,持有股份 292,218,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1.76%;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7 名,持有股份 997,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0.176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3可转债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蒋宝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