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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1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并查看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将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以下简称“该议案”)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及子公司向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采购
包装物,向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粉煤灰和向其采购水泥、石粉,向菏泽市
华澳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糠醛,向滁州金腾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液氨、蒸汽、电,
是公司常规业务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
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玉春、杨辉、胡国华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