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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
              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项目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
步意向,为各方进一步讨论的基础,双方将于本协议签署后开展进一步洽谈,但
能否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3、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 11 月 23 日,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禾
实业”、“乙方”)与定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金禾实业循环经济
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在定远盐化工业园内投资 22.5 亿元人民
币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一期计划建设:①年产 1.5 万吨糠醛配套燃烧糠醛渣及生物质原料为主的
75t/h 次高温次高压锅炉项目;②利用盐化工氯气为原料,新上年产 5000 吨高效
食品添加剂甲乙基麦芽酚项目;③以氯气为原料,新上年产 8 万吨氯化亚砜项目;
④以氯气为原料,新上高效消毒剂项目;⑤配套新上 3000t/d 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期计划建设:①以木薯为原料,新上年产 10 万吨工业酒精项目;②新上
年产 4 万吨谷元粉、4 万吨面粉,溶液用于制酒精综合利用项目;③以酒精为原
料,年产 3 万吨乙醛项目;④以乙醛为原料,年产 2 万吨巴豆醛项目;⑤年产 3
万吨双乙烯酮项目;⑥年产 3 万吨高效食品防腐剂山梨酸钾项目;⑦以硫磺为原
料,开发系列化工产品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
    以上项目拟定总投资额为 22.5 亿元,其中一期投资额 8-10 亿元,二期投资
额 10-12 亿元。
    3、项目用地
    甲方按照定远盐化工业园总体规划,结合乙方的投资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和
经营性质,合理为选址,做到“六通一平”,为乙方提供工业用地约 1500 亩(最
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 500 亩,二期项目用地约 1000
亩。土地供应方式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格以县国土部门挂牌价为
准,使用年限 50 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手续。
    4、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一期建设计划工期 24 个月,甲方供地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 2 个月
内开工;二期计划 2020 年 6 月前开工建设,2022 年 6 月前完工。实际建设期根
据甲乙双方项目实施情况适度调整。
    5、其他约定
    5.1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安评、环评、消防、规划建设等手续。
    5.2 甲方帮助乙方在定远县城解决 40 亩住宅建设土地,在定远炉桥镇解决
30 亩土地供乙方用于公司办公、后勤和职工住宅建设,乙方按照招拍挂程序办
理产权证。
    5.3 乙方须在定远盐化工业园设立新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立项、环评、安
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前期各项手续由甲乙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完成,以
便工程建设按计划施工。
    5.4 乙方自主选择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厂区规划和建筑工程的设
计。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
积的 7%。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150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容积率不低于国家安监、
环保、规建等部门颁发的化工企业建设规范要求。
    开始施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经有资质部门规划的企业规划平面图和立
体效果图,经园区规委会批准后进行图纸设计,由园区规划建设局组织放线施工。
乙方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同时不得在道路红线内
堆放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并自觉接受甲方和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乙方负责工
程质量和安全。
    5.5 乙方建设必须符合盐化园区环评要求、安全要求,做到依法经营、安全
生产、按章纳税。
    6、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约定,不能为乙方按时提供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兑现优惠
政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经济
责任。
    6.2 因乙方未能按约定开工建设,严重影响合同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届时可将乙方所选地块收回,甲方对其地上附
属物及相关费用不予补偿,但属于甲方责任的除外。
    三、签署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现有化工产品上游原料的
开发,扩展产业链,实现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整合;有利于公司在食品添加剂、
医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生物科技领域内相关产业的拓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
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项目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
向,为各方进一步讨论的基础,双方将于本协议签署后开展进一步洽谈,但能否
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协议中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
经营需要通过立项、规划、环评、安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行政许可审
批。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 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
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以上事项进展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
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