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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3.00 元/股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
币 1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
1,153.84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3.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日8:30—12:00 13:00-17: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
号
     联系人:肖薇、竹鹏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871609
     传真号码:010-52249888
     电子邮箱:zhupeng@shengtongprin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