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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7月8日15:00至2018年7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栗延秋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35,069,93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1.5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2,148,4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6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921,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7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921,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921,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7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4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69,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夏蔚和;
    3、见证律师:陈沁、闫克芬;
    4、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