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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粉磁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7-07-2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7 月)


    根据 2017 年 5 月 19 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增至 2,354,423,774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拟作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章程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721.1887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5,442.3774 万元。
    二、章程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177,211,887.00 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354,423,774.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