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8-067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1564.29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69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 年 5 月 28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 738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进行审核。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第六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关于 201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同意,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手续已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
案材料。
(二)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201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五)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公告了《201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1500.5 万股,授予日为 2015 年 4 月 24 日,
授予价格为 10.42 元/股,授予对象为 749 人。上述股份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六)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749 名激
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同意意见。
(七)公司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涉及股票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由 1500.5 万股调整为 5251.75 万股,价格由 10.42 元/股调整为
2.88 元/股【详见 2016 年 5 月 1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
(八)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
共计 749 人,合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2100.7 万股,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市
流通。
(九)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
见 2016 年 2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截止 2016 年 7
月 28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手续,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回购注销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63 万股【详见 2016 年 7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749 名变为 748 名,
合计持有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50.42 万股。
(十)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7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锁事宜。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十一)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
象共计 745 人,合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1571.7450 万股,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
上市流通。
(十二)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0)】。截止 2017 年 6 月 21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其中 3 名激励对
象由于离职需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6.93 万股【详见 2017 年 6 月 23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8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由 748 名变为 745 名,合计持有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1.7450
万股。
(十三)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0)】,其中 7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需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7.455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十四)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
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73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
宜。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一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足解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
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
三
1、以 2014 年业绩为基数,2017 年度较 2014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75%。 244,890.36 万元,相比 2014
2、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年度增长了 4457.87%,且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年度的平均水平 8,497.23 万
不得为负。 元;综上所述,公司达到了业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 2017 年度,745 名激励对
年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 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
四 绩效考核不达标,其他 73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
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
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三期解锁事宜。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 年 5 月 28 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锁数量为 1564.29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69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 738 名;
4、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现持有获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制
姓 名 职务
号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常务副总裁兼人
1 和奔流 315,000 315,000 0
事行政总监
2 靳三良 合规总监 262,500 262,500 0
3 申庆飞 财务总监 262,500 262,50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14,802,900 14,802,900 0
员(735 人)
拟回购注销人员(7 人) 74,550 0 74,550
合 计(745 人) 15,717,450 15,642,900 74,550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
知》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