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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蟒佰利: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8-107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14      937,717,298                46.1470
  网络参会         18      330,888,562                16.2837

                                       -1-
  合计          32      1,268,605,860            62.4307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0,232,8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593%。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6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0,230,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6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0,230,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项目前期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等保证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6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0,230,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6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0,230,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