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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蟒佰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二、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
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林素月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