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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通过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非独立董事邵
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
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公司 2018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