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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其中监事黄伟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浙峰
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
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18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
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
状况。
    《 2018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18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12,399.7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32.72%;
营业成本为501,765.16万元,较上年增长10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96,226.3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2.9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的审计结果,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187,895,533.67 元,根据本公司
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8,789,553.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1,702,611.60 元,减去公司已支付的 2018 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145,922,265.3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4,886,326.60 元。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1.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
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假设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34,756,244 股扣除回购股数 38,735,420
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229,602,082.40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的余额,实施后合计转增 1,377,612,494 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6,945,767,677.01 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712,368,738 股。具体以实际权益分
派情况为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
定,更新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据此,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追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与公司
的合作过程中,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
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
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18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公司根据 2017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3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
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监事会未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世纪
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合
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公告》同日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