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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郦冰洁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
聘任决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飞媛                王




   陈卫东                胡




   王   迁               梁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