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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收
 到公司董事郭双庚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占公司现有 无限售流        高管锁定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通股(股)    股(股)
郭双庚           董事          5,049,426      0.42%     1,262,357   3,787,0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郭双庚先生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262,357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现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0.11%,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3、股票来源:上市前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二
 级市场增持股份。

        4、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在任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做出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截至本公告日,郭双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情况

    1、郭双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郭双庚先生承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17 年 5 月)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可能由于郭双庚先生
自身资金安排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郭双庚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郭双庚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