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承诺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
董事、总经理吴相君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
可,吴相君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5%,并承诺自本次
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000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在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姓名 职务 交易均 占总
占总股 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股) 价(元/ 股本
本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董事、
吴相君 247,642,528 20.54% 12.956 600,000 0.05% 248,242,528 20.59%
总经理
二、后续增持承诺
吴相君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
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000元(含本次已公告的增持金
额在内),增持价格不高于15.00元/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吴相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吴相君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
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
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吴相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