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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资人民币980万元,用
于支持开展扶贫事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赠金
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捐赠金额)。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
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捐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33号方北大厦A座2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30000MJ0805297B

    业务范围: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

    法定代表人: 邹家立

    性质:公益性、非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数额: 人民币200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由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发起倡议,本公司和河北省其
他八家单位为发起人捐资注册成立,原始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面向全球冀
商和河北省境内民营企业、个人募集,以产业投资扶贫为主,兼顾公益事业。

    三、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切实履
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扶贫事业的发
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赠980万
元人民币,用于扶贫事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