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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该议案已经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1)。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上述公告内容详见《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8,54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
价为 13.81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0.3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8,921,930.27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已
披露的既定方案。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
股份数量 3,020,100 股(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7 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36,671,398 股的 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