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
“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生产产品主要包括中药
配方颗粒、中药片剂及保健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 503,410 万元,项目资
金来源为衡水以岭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
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股东行权情况,公司
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3,361,0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
内容如下: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2,945,583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
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6,306,583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
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1,202,945,583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202,945,583 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1,206,306,583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206,306,583 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9)。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