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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龙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9-06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9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占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
立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少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
书,聘任王红卫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于彦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朱占祥先生、刘立存先生、杨少德先生、王红卫女士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立存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其
提交的辞职报告,并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为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及工作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聘任刘立存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刘立存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至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杨少德先生、于彦琪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少德先生的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103166

    传真:0534-8103168
    电子邮箱:llgf@longlive.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富华街东首龙力生物研究院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简历:
    1、朱占祥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2008 年 7 月入职公司,先后任公司办公室主管、消费品事业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朱占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500 股,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立存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2 年入职公司,先后任公司保健品车间主管、保健品车间副主任、

糖醇车间主任、企划部经理、战略文化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立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4000 股,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红卫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师职称。2005年5月入职公司,先后任公司财务经理、营销中心总
监助理,现任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红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
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少德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中级经济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基金从
业资格。2007 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杨少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5、于彦琪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经济学学士,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日,于彦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